我现在的公司工作8年,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最近一两年公司工作量日益增加,长达一年多每月加班36小时以上,且无补休,我感觉自己承受不了现在的工作量,想辞职,但又不甘心,毕竟干了8年,请问我如果辞职的话,能获得补偿吗?
24天前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无需支付违约金。而如果您是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可以要求公司按照您的实际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具体而言,您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请,要求公司在您离职时支付相当于您工作年限的部分工资作为经济补偿。不过,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您先和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的相关政策和流程,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