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出勤为22天,我上班18天,每天加班4小时,另外4天却安排我轮休,但是厂里说我没有做满22天,用加班的时间能抵,厂里这种做法对不对,请告诉我一声,谢谢
24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工作期间总共工作了22天,但只有18天是实际工作的天数。此外,您还被要求每天加班4个小时,这表明您实际上工作时间超过了标准的工作时间。 关于是否可以将加班时间用来抵消未达到规定的工作时间,这个问题的处理方式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中的约定。一般来说,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员工能够证明其加班是因雇主的要求或者为了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并且没有得到适当的补偿(如工资),那么可能会被认为有权获得额外的补偿或赔偿。 然而,具体到您的情况,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建议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以了解自己的权利并寻求相应的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