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件事,我所在的单位在我面试时告诉我试用期7天,7天过后合格就签署合同,但是我从10月7日工作到现在也没见到合同长什么样子,之前说好的每个月20号给我们员工发工资,但是到现在我10月份的工资还没发给我,向老板要老板也是不理睬,我提出离职,老板说离职必须提前两个月,如果在提出离职后我没有干满两月,就一分工资也不会给我,请问他这样做合法吗?我应该怎么拿到我的工资?我在这里工作快2个月了,还一分工资都没有拿到,我有同事告诉我,有一位员工从今年7月份开始就一直没给开过一分钱工资,而且那个员工已经提出离职提了4次了,老板不批准不让他走还不给他工资。
2025-03-10 09:59首先,关于试用期的问题。根据《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因此,你的试用期最长只能是3个月。在此期间内,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指导,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证件。如果你所在单位违反了这些规定,你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相应的赔偿。 其次,关于工资支付的问题。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你的工作岗位属于实行计件工资制或者计时工资制,那么你有权要求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计算工资,并且有权要求加班费。如果你的工作岗位属于固定工资制,那么你有权要求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计算工资,并且有权要求加班费。如果你的工作岗位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种情况,那么你有权要求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工资,并且有权要求加班费。 最后,关于离职的问题。根据《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如果你没有履行这一义务,那么你可能面临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风险。如果你的离职请求被拒绝,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继续为你发放工资,并且有权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相应的赔偿。 综上所述,建议你尽快收集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记录等,然后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帮助你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