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6年5月18日在一家酒店上班至今年3月,公司未跟我签劳动合同,并于3月3日突然辞退我,我想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我上班期间工资是3000元/月,全月无休加班费为400元,法定假节日也不得加工资。
2024-09-01 15:25您好!关于您的情况,建议您尽快与公司的法律顾问或人力资源部门沟通,了解具体解除合同的原因和程序,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代理,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及时采取行动是非常重要的,希望您能够尽快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