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是应届毕业生,在一家公司实习没有签劳动合同,我的工资是3000,但是公司有一个乐捐制度,就是没有违反了就要捐钱,说是这个钱以后用于部门聚餐,捐钱的数额低至10元,高至200,必须当天上交,第二天交的话要交100%滞纳金,7天没交直接从工资里扣,请问这个违法吗?
2024-09-01 16:03您的提问涉及劳动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试用期、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内容。 关于您提到的乐捐制度,虽然这种制度可能会导致员工产生不满情绪并影响其工作积极性,但是否合法需要具体分析。一般来说,如果该乐捐制度已经形成惯例,且得到了全体职工的一致同意,则可能被视为一种内部管理制度,不构成违法行为。然而,如果没有得到全体员工的普遍接受,或者存在不合理之处(如金额过低或过高),则可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此外,关于乐捐制度的执行,需要注意的是,员工应该享有知情权和选择权。如果公司要求员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乐捐,而员工对此有异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综上所述,建议您与公司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寻求合理解决方案,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