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4年1月到单位上班,公司没有给我签劳动合同。到2016年2月公司才给我签合同和社保,现在公司不能按时发工资我离职还能主张双倍工资吗?请帮忙解答,谢谢
2024-09-01 17:37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公司在您入职后的一个月内仍未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已默认您为公司的正式员工,并应承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公司未能及时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导致您无法享受相应的劳动权利和福利待遇。因此,您可以向公司提出补签劳动合同的要求,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至于关于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的问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是在试用期内被录用的,公司需要为您支付额外的工资作为补偿;而如果是其他情形下被录用的,则无需支付额外的工资作为补偿。具体而言,在您的情况下,公司应该向您支付两个月的工资作为双倍工资的赔偿金。 最后,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相关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进行申诉或维权。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