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在职人员,报考全国统考定向研究生,医院和我签订协议,三年间,每个月给1000(工资里扣),三年后回医院,把扣去1000元后剩下的工资一次性发放,必须服务够5年才能调动,否则赔偿每个月应该发放的(即包括在校的1000和剩余补回来的)3倍赔偿,这样符合劳动法么
2024-09-01 18:35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这种协议可能涉及违约金条款。在实践中,如果医院违反了与您的约定,您有权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违约金。 然而,在此情况下,由于您未提及具体细节,例如合同的具体内容、违约金的计算方式等,我无法为您提供具体的法律建议。因此,建议您详细阅读并理解您与医院之间的协议,并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有其他法律问题,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