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人去世,请假回家,归来被公司直接开除,在公司工作3年了,之前的工资都是打卡的,对方是上海嘉定,请问可以走劳动仲裁流程吗?
2024-09-01 18:42您好!关于您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因此,您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并支付赔偿金,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处理方式需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析。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或帮助,请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