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司合同加班工资的计发基数不低于1680元。我的工资是4000,公司是按2000算的加班费。有没有问题。
2024-09-01 18:02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加班费计算标准为加班工资基数乘以300%(如果加班工资基数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且每月不得超过法定上限,即不超过300%(即960元)的月平均加班工资额。因此,你的加班工资应当按照2000元的加班工资基数来计算,但不应高于法定上限,即960元。否则,超出部分无效。建议你与单位协商解决,并保留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