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明年到期,到期后按正常来说应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单位不想签了,这个符合劳动合同法吗?
17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十四条的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因此,如果合同已经到期且双方未续订新的劳动合同,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视为原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并应签订新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然而,在本案中,你提到“单位不想签”,这表明该单位可能有某种理由不希望续签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并不违反劳动合同法,因为是否续签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权利,而非劳动者单方面的义务。如果你认为合同到期后需要续签,你可以向单位提出要求并争取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合同没有续签,也不意味着单位可以随意解除你的工作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在上述情况下,除非存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法定原因导致合同终止,否则单位不得擅自解除劳动合同。此外,无论何种情况下,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都必须提前告知对方,并遵守相关程序和补偿标准。因此,建议你在遇到此类问题时,首先尝试通过沟通解决,必要时可寻求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