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给老板打工,在上班时间被老板指定去别的地方做事,发生事故,事后老板不闻不问的,这种算是工伤吗
2025-09-24 09:38您好,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视同为工伤。因此,如果您的情况符合上述规定,则可能构成工伤。 然而,具体是否构成工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首先,您需要收集证明事故发生时您是在工作时间内,以及当时的工作任务与事故之间的关系的证据。此外,还需要了解事故的具体原因和责任分配情况,以确定是否存在其他导致事故发生的因素。 如果您认为自己可能构成了工伤,并且想申请工伤认定,请尽快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会保险机构提交相关材料,以便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处理。同时,建议您保留所有与事故相关的证据,如工作记录、监控录像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