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在职a公司,准备跳槽到另一个公司并且想把入职时自带证书带走,但是没有提现在新单位要求我4天后去该公司报道,我提交了辞职报告,原公司以未提前一个月提交不允许我辞职并且押我证书。还有一个前提,现在7月18号,17号才发的5月份工资,且5月份工资分两次发放,我是否有理由提前离职并要回证书及工资?
2025-09-24 10:11尊敬的客户, 关于您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建议。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员工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其次,您提到的离职申请已经提交给了原公司,但公司拒绝批准,这可能是因为您的离职申请不符合公司的规定或流程。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尝试与公司进行沟通,解释您的情况,并寻求解决办法。如果沟通无效,您可以考虑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该公司的行为,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至于证书和工资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获取其劳动报酬的权利,同时也享有获得劳动保护的权利。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您可以依法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反映,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建议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情绪化的反应,以免影响事情的进展。同时,也请您保留好所有的相关证据,以便日后需要时使用。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