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5月受工伤,16年6月鉴定9级,这期间多次住院治疗,直道18年3月,最后一次手术完成,本人受伤之前平均工资5000多,可受伤了以后,单位一直每月给开1500,现在刚知道,最开始受伤的几个月应该有最少9-12个月应该给开平均工资的,现在还能在找吗?有说,现在要找,没准,还要倒找单位钱?在就是没有给过护理费,护理费能给多少呀!可以找吗?我前后加起来住院120多天。
2025-09-24 10:44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工伤保险费。对于您的情况,如果您的工伤属于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伤害,并且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则您有权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具体而言,您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赔偿请求。在此过程中,您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和申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于护理费用的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的,其生活照料等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所在单位支付。因此,如果您在受伤后需要进行长期的康复治疗,那么该费用应由单位承担。至于具体的数额,需要根据您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包括治疗的具体项目和时间等。建议您与单位沟通协商,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