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在南京一家护肤门店工作,但是老板没跟我签劳动合同,也没给我交保险,我们口头协定根据当月业绩订底薪,最低2400,最高3000,提成也跟业绩挂钩,每月四天休息,根据业绩每月有300到500的补贴,过年因为人手倒不开没回家,跟老板说好年后人员够了可以请假回家的,三月底我请半月假回东北老家,四月十二号回来的,因为长时间低头工作颈椎病犯了就跟老板讲做到月底,想辞工回家修养,之后到月底前又请过三天假,因为颈椎再度严重了,到月底已经动不了了,五月我就一直在家了!最近我听别人说社保是规定一定要交的,我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补交社保和双倍工资么,还有我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应该怎么算呢?请您帮帮我,
2024-10-08 17:03首先,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如果您的雇主未按照法律规定为您缴纳社会保险,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其次,关于您的离职事宜,请注意以下几点。 如果您的离职请求被拒绝,并且您无法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或者没有其他合适的替代人选,则可能需要考虑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您可以选择与公司协商解除合同,也可以选择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解决纠纷。 无论哪种情况,都需要及时通知公司并提供书面通知。 再次,关于您的月薪计算及加班费支付,建议您详细查阅公司的薪酬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最后,对于您的颈椎病问题,建议您尽快就医,寻求专业的医疗帮助。同时,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待遇,还可以考虑通过调解、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操作还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