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17'3'5号到期,公司也没有和我续签,也没说解雇我(不闻不问)。从08年工作至今。请问我应该怎么办,离职有赔偿吗?现在公司要把保险从北京转到河北涿州,把工龄工资取消掉,我们应该怎么办?
2024-11-13 14:39关于您提到的合同到期未续签的问题,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合同到期前至少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并且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至于您提及的离职是否有赔偿的问题,这需要具体分析您的合同条款以及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一般来说,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可能意味着双方都没有违约,因此不存在经济补偿的问题。 至于公司的行为,包括将保险转移到其他地方和取消工龄工资,这些措施都可能导致员工权益受损。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与公司协商解决,争取得到合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