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原来在一家单位上班,交的五险一金,后来单位效益不好,老板提前与我们签了一张单位解除交保险的合同,(是在他的诱导下签的),并且退给我们一张保险合同书,以后就由个人去续交了,在一个统一地点,我因为当时有事情,没有及时去续交,停了两年,请问我现在接着去交可以吗,中间停的两年能补上吗?
23天前您之前在单位工作时,由于单位经济效益不佳而签订了解除社会保险关系的协议,并且退还了社会保险合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关于您的情况,虽然您已经超过了最长缴费年限,但仍然有可能通过补缴来恢复社会保险权益。具体操作流程包括。 联系原单位。首先应当确认是否还有剩余的应缴费款。 确定缴费基数和比例。按照当地社保局的要求,计算出需要补缴的社会保险费用数额。 申请补缴。向当地的社保部门提交补缴申请表,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工资条、社保卡等。 缴纳补缴费用。按期缴纳补缴的费用,确保补缴成功。 重新建立社会保险关系。补缴完成后,到当地社保机构进行登记,重新建立社会保险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您详细查阅相关政策文件或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同时,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