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作6年,签了三次合同,2017.12.31合同到期,2018.1.10突然要解聘,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欠我5天年假,我可以提出什么要求,可以不解聘吗,一定解聘的话没签合同这10天怎么算,年假怎么算,怎么赔偿我
16天前在您的情况下,您可能有以下几种选择。 提出补偿请求。您可以向公司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根据《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资或者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您认为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您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剩余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您对公司的行为不满意,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来解决争议。 不同意解聘。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不接受公司的解聘决定,继续留在原岗位上并等待公司做出进一步的安排。 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您先收集好相关证据,如离职通知书、工资条等,以便在遇到困难时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