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5年大学毕业到苏州艺术学习工作,当时招我进来的人说一年后签合同,一年后,让我准备了签合同的资料,我后来给了校长一份个人资料,他也收下了,他让我等,但到现在已经快过了3年,合同也没签,后来我母亲也问过校长,就是想确认能不能签,不能签我就离开,校长也没有答复,现在再问校长,他说我只是兼职人员,从来没说过签合同。三年之中,我没有任何保险,也错过了很多机会,要是早说不会签合同,我怎么会在这里眈误三年时间,现在我当然不能在这里待下去了,准备离开,我就想问一下,我这种情况,能不能要求学校补偿。
15天前您的情况比较复杂,需要详细分析才能给出准确的建议。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其次,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如社会保险),您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最后,如果您决定离职并提出辞职请求,应当按照公司的规定提交辞职报告,并在公司批准后离职。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