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工厂工人,现因家中有事,提出离职,准备下月回家,但是我直属领导,还有厂长都不签字,说现在不让离职,还说要是有急事就不要来了,三天之后就自动离职了,那样的话上个月工资和这个月干的工资都没有,这个问题该如何解决,应该找什么部门,
2025-06-23 19:39首先,您需要了解您的工作合同中是否有明确规定关于提前离职的规定。如果存在这样的规定,并且您的情况不符合规定的条件,那么您可能无法获得任何补偿或赔偿。 如果您已经按照法律规定提供了必要的通知(例如30天),并且在离开前完成了所有应完成的工作,那么您可以直接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申请并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如果您的直属领导和厂长不同意您的离职请求,您也可以考虑寻求其他途径来解决问题,如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对待,可以考虑聘请一名律师帮助您处理相关事宜。律师可以帮助您收集证据,了解自己的权利,以及指导您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请记住,在处理此类纠纷时,请确保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避免采取任何可能导致进一步冲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