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67岁,在伊吾县牛墩中铁十七局看守工地,工资三千七百元(包括生活费),看了27个月老板现在不给三千七我们应怎么办。
2025-02-07 04:04您在工地上工作已经27个月,并且每个月的工资为3700元,这是您的基本权益。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与雇主沟通。您可以直接与雇主进行沟通,说明您的情况并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 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如果与雇主协商未果,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您的请求不予受理或决定不予支持,您也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时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同时,建议您保存好相关证据,以备将来需要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