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电子厂上班,每天都接触到化学试剂,但是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和作业标准给我安排体检,导致我现在身体不适,头晕恶心还伴有头痛,食欲下降。现在我想辞职,本来老大答应这周办理辞职手续的,但是一而再再而三的推迟,让我下周再去办理
2024-07-06 20:47根据您描述的情况,首先,您有权要求公司按照劳动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为您安排体检,特别是您在工作中接触到化学试剂,这可能对您的健康构成风险。如果公司未履行这一义务,您可以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 关于辞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无故拖延您的辞职申请,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公司依法办理辞职手续。 同时,如果您因工作原因导致身体不适,您可能有权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建议您保留所有与工作相关的医疗记录和证据,以便在必要时用于维权。 在处理这些问题时,保持沟通记录和相关证据非常重要,这将有助于您在法律程序中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公司继续拖延或拒绝您的合理要求,您可以考虑寻求专业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