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上班的规定是不是合理,我们单位是新组建的全额财政编,是水库,位于离县城80公里的偏远山区!回去一趟要两个多小时,交通不便,我们都有车所以才调入这里!单位要按国家规定每月22天班,8天双休日,汛期晚上也要巡查,由于比较远,所以可以轮休,但22天我们只能住在单位,想咨询一下我们可以要求单位多安排假期吗?
11天前您好!关于您提出的请假申请和加班问题,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您的单位是否应为您提供更多的假期和更灵活的工作时间,请参照以下信息。 休假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加班费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单位调整假期。对于单位是否应该根据您的情况调整假期政策,建议与您的上级领导沟通,了解是否有具体的政策或决定。如果需要的话,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寻求帮助,以获取更具体的信息和支持。 最后,如果您对单位的管理有任何疑问或不满,建议通过合法渠道表达您的诉求,如向上级管理部门反映或直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诉等。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