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7年4月在武汉黄陂滠口什仔湖泵站鑫美和创定制有限公司任采购一职,在职二个半月因身体不适辞职在职期间因买错一批板材价值差不多三千元。结果发工资时扣押一个月的工资说板材用完之后退还(当时工资是3500元/月)今年初联系说板材已用完下个月打一直拖到现在今天联系对方说由于搬厂单据已丢失查无考证不给了现已搬迁到孝感市孝南区东山头工业园。法人是刘金波电话是18008648001,行政主管是徐宝童电话是18971445911入职没有五险一金我想咨询这个工资还能要得回吗?我现在在安徽合肥上班
2025-08-03 08:26尊敬的客户, 关于您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您已经离职并收到了公司的扣款通知。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应当及时支付员工应得的工资,并且不得随意扣除或拖延支付。 关于板材的问题,如果确实存在板材短缺的情况,您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实际使用的数量进行赔偿或者补发差额。同时,如果您认为公司有故意拖欠工资的行为,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至于是否能够要回工资,这取决于您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条、工作证明、考勤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使用。 最后,为了更好地解决问题,建议您尽快与公司取得联系,明确沟通具体事宜,协商解决方案。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