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工伤赔偿标准 我是在1983年11月 发生的工伤,在1995年5月鉴定为五级伤残, 我于在2017年9月向单位提出一次性伤残补偿金(18月)单位对我说没有的, 我现在应该到什么地方去申诉。。
2025-03-24 10:32您在1983年的工伤事故并被鉴定为五级伤残,这表明您在该事件中遭受了严重的身体伤害。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因工受伤后,应当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单位拒绝支付您的一次性伤残补偿金,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途径来寻求解决。 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 -由于您已经进行了第一次劳动能力鉴定,并且在2017年9月提出了申请,这意味着您有权要求一次性伤残补偿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会依据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对双方进行裁决。 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调解不成,或者调解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起诉前,建议先与对方协商解决问题,达成和解协议。 提起行政复议。 -如果单位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您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行政复议。 -劳动监察大队负责处理此类案件,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直接向其投诉。 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需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在需要时提供给相关部门作为参考。同时,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请务必及时了解和遵循有关的劳动法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