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我未签订劳动合同。请问律师:我是否可申请劳动仲裁公司补偿双倍工资? 我是今年3月份入职广东公司浏阳分公司的。任销售主管一职。底薪2600元/。工作期间兢兢业业,本本份份做人。并为公司出谋划策(公司开业床典,组织客户外出旅游等)。如今公司稳步发展了。逐步对我调岗降职降薪,最终无底薪制迫使我自动离职。工作期间多次找领导签劳动合同都未果,至今公司与我都未签劳动合同
2025-03-15 04:22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即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您在广东公司浏阳分公司任职时并未签订劳动合同,因此您的合法权益可能受到了损害。 您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向公司主张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金。具体而言,您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您实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您支付二倍工资差额。请注意,这个标准是从您入职起计算的,而非从劳动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此外,如果您认为公司侵犯了您的其他权益,例如社会保险待遇、福利待遇等,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建议您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并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顾问,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