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超市做收银员,但是只做了十来天,因为自己的一些原因要辞职,但他们说要提前十天辞职,意思是还要再做十天,可我没办法再做下去了,而且我在第一天去的时候好像在一张纸上签了名字,上面好像是说要提前辞职,那我会不会拿不到工资呀,虽然钱不多,但毕竟还是做了这么多天。
2025-10-22 06:00首先,您应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员工有权利随时提出辞职,并且不需要提前通知雇主。因此,您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工作或选择离职。 关于您的情况,如果超市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给您提供合理的补偿或者赔偿金,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保留好与超市的沟通记录,以便后续维权时能够提供有力证据。 最后,如果您已经离职并收到了工资,那么您可以直接联系超市,询问剩余工资的具体处理方式。如果有争议,也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