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先生于2015年7月3日早上班途中发生交通肇事,被私家车创伤,责任归肈事方全责,已经解决了。单位有工伤保险,并且伤残鉴定六级,今天劳动局办理工伤保险人员说:工伤保险有第三肈事方,工伤赔付是一次性赔付补差价,执行文件:黑政发【2011】8号《工伤保险条例》等,并且说差价已满,不给赔付款。另外单位从我家先生出事后就一直停放工资。问下我下一步应该走什么程序?谢谢!
5天前您提到的事件涉及工伤赔偿和劳动争议两个方面的问题。关于工伤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49条的规定,职工因工受伤后,可以享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补偿。对于您的情况,如果工伤保险待遇无法满足您的需求,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情况,寻求解决办法。 至于单位未支付工资的问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及时足额发放劳动者工资。如果您认为单位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建议您与单位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可能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请务必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以获得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