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 我是一名打工者 在昆山通过劳务公司进了一家名为三一重工的公司 进厂我是应聘的技术工 流动试汽车吊司机岗位 应聘时签的合同是 五天八小时 加班另算 实际上班是 早上六点半到晚上六点 经常加班到八点左右 平均一天最少不低于十二个小时工作时间 到车间车间主管给我们讲的待遇是一个月最低七千五到八千 不管吃 住要扣费 实际发的工资是二十三天班 发了三千四百零几十块钱 一天也就是一百四十多 和之前应聘时说的工资待遇 相差太多 感觉自己被骗了 像这种事情 我要怎么处理 作为一个打工者 我要怎么维护我自己的利益 谢谢律师的解说和帮助
5天前尊敬的求助人, 首先,感谢您向我们寻求帮助。关于您的情况,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有权获得公平合理的劳动报酬,并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在您的情况下,您与三一重工公司的劳动合同中可能包含了加班加点的规定,但实际工作中存在大量的额外工作时间和费用扣除,这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您认为您的权益受到侵害,请考虑以下几种解决方式。 协商解决。您可以尝试与公司进行沟通,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费和福利。 投诉或举报。如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或者举报。 提起仲裁或诉讼。如上述步骤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选择将争议提交给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若对裁决结果不满意,还可以进一步起诉至法院。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收集并保存好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备不时之需。 最后,希望您能够尽快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更详细的指导,请随时联系我们的团队。 祝您早日解决困扰,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