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8年3月6日在公司的同意下办理完所有的离职手续,在离职之前公司曾放了25天的带薪年假,在我办完所有的离职手续后离开公司,公司没跟我说起任何规定。但是在今天,公司突然找到我说根据劳动合同规定,我在试用期离职公司给只给7天年假薪资。请问这是否合适?
2025-06-07 16:57您好!在您的情况下,您与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年假的申请和批准流程,以及年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等事项。如果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则可能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但具体假期时长及薪酬标准应由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您认为公司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年假工资,并赔偿因此给您带来的损失。建议您先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若未能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寻求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