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8年在湖北保康尧治河村里一条改巷隧道项目上从事隧道测量工作,gongzi待遇刚开始谈好15000一个月,我从2018年4月6日进场开始上班至2018年8月5日离职,中间有放过一次假,这期间我每隔一个月就找老板要工资,他每次都找各种理由推辞,然后我也就萌生了辞职的想法,于7月中旬跟老板提出辞职,但是这老板无所谓的态度,未果,于8月5日晚上来宿舍谈崩,立即就赶我走,无奈之下寻找当地部门求救,但是效果也不是很好,所以想咨询一下。
16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遇到了劳动争议。如果您与雇主之间存在合同关系,那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劳动者工资,并且不得随意克扣或者拖欠工资。如果您的工资被拖欠,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给相关部门或法院。希望您能够尽快解决问题并得到应有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