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身份证和户口本是1963年1月24日,单位工作档案是1960年1月24日,它属于特殊工种,身份证与档案不符按照哪个算,按档案走的的话三年前就应该退休它们没给通知,按身份证走现在现在就能退休了,上班的年头按照哪个都已经够了,现在公司才通知退休但是开的的钱按三年前退休给开,公司是按现在身份证退休通知的,我该怎么办!!!急须帮助
5天前您的情况涉及劳动法中的特殊工种退休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从事的工作年限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可以享受特殊工种退休待遇。这里的“国家规定的标准”是指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全国统一的标准确定。 在您的情况下,您所提到的身份证和户籍证明日期分别为1963年1月24日和1960年1月24日。这些信息表明您可能不符合现行的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因此,如果公司已经依据身份证号码为您办理退休手续,则应当按照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进行计算。如果您认为公司的处理存在不当之处,建议您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反映情况,并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您也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此事,比如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要求公司按照法定程序为您的实际工作年限进行确认,并依法支付相应的补偿金。请注意,上述分析仅供参考,请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并采取相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