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和公司合同满后向公司辞职,公司却以我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离职为由,扣我500,请问这祥合理吗?
回答数:814
根据《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因此,在您未提前30天通知的情况下被扣工资是不合理的。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您的违约金,并且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来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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