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单位6年,是4天,民办非企业学校,业绩不达标,对方不给我开离职证明,劳动合同也不给我。但单位一直给我交社保。
2024-07-01 07:16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在民办非企业学校工作了6年,目前因为业绩不达标,单位拒绝给您开具离职证明和劳动合同。首先,即使业绩不达标,单位也应当依法处理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包括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如果单位拒绝提供,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 与单位沟通,明确告知您的权利,要求单位依法出具离职证明。 2. 如果单位仍然拒绝,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请求其介入调查并督促单位依法履行义务。 3. 如果上述途径无法解决问题,您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此外,即使单位未提供劳动合同,但已为您缴纳社保,这可以作为您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在劳动仲裁或诉讼中,您可以提供社保缴纳记录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之一。 请注意,劳动争议的解决有时效限制,通常为一年,从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此,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