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学校的老师,签合同是签三年,现在只工作了4个月左右,下个学期不想在学校教,现在临近学期末,可以在本学期末结束之后的几天内辞职吗?这样属不属于提前一个月辞职?会不会违反劳动合同?
2024-10-28 12:1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如果你已经决定不再继续在私立学校任教,并且你已经在合同中明确表示愿意接受这种条件,那么你可以选择在下一学期开始前的任何时间提出离职。 然而,在做出决定之前,请确保你了解你的权利和义务。例如,你需要与学校协商并签订新的书面协议来终止你的合同。此外,如果学校不同意你的要求或认为你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他们有权采取进一步行动以保护他们的利益。 请注意,我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法律建议应该由专业的法律顾问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