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厂上班五个月九天,最后九天没发工资我,没签合同,走时不知要写辞职售,口头辞职了。这九天工资要得回来吗?
22天前在您的情况下,您可能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剩余的未付工资以及任何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补偿金(如加班费)。然而,具体能否获得这些赔偿,取决于当地法律规定和公司的具体情况。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您在工作期间提供了正常的劳动,并且没有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那么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所有应得的工资。 其次,如果公司在您离职后仍未支付工资,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他们可以介入调查并帮助您维护权益。 此外,即使口头辞职,您也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补偿金,包括但不限于加班费、休息日工资等。由于这种补偿通常与实际工作的时长相关,因此请确保保留相关的证据,例如工牌、考勤记录等,以支持您的主张。 最后,请务必仔细阅读并理解当地的劳动法律法规,以便正确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来帮助您处理此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