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对残疾人,补发了2018年1月到11月的工资,但是还没签劳动合同,现在想解除劳务关系,怎么办
2026-02-24 06:0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如果您的员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则您可以依据上述规定解除与该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 请注意,如果您决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通知员工,并且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您还应该妥善处理好与员工的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工作交接、结算工资等事宜。 如果您需要更具体的法律建议,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人力资源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