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劳动法!事由:我老婆在一个民办一个服装加工厂做了两年多,大概十来个员工,进厂至今老板没帮员工交过保险,最近突然说厂倒闭不干了,跟员工说贴几百元钱走人,员工心里都不是滋味,请问在劳动法上这样的例子,我们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16天前你好!根据我国《劳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如果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则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要求解决。 此外,如果你的老婆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平待遇,她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建议你和你的老婆一起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便于在维权过程中提供有力的支持。希望上述信息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