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一家房产中介公司上班,底薪一千提成百分之四十,公司是接单满3千的业绩就算入职,我的业绩已经满了三千公司也印了名片,上班去我是报着学习的态度,以后自己开中介公司,我对同事说了自己以后是想开中介公司,同事说给老板听了,现在老板是逼我辞职了。工资也没给我。总共工作了22天。
2024-08-23 10:28首先,我要强调的是,作为一名职业人士,应该尊重和遵守雇主提供的条件和待遇。在工作中,我们应该保持积极的心态,努力完成任务并展现自己的价值。如果您的上司有不合理的要求或做法,请及时与他们沟通,并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 其次,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公司的合理补偿。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公司,通常为一个月。如果您已经工作了22天,那么您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请,请求额外的补偿或者延长试用期。同时,您也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如申请劳动仲裁等。 最后,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包括工作证明、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便日后处理可能产生的纠纷。同时,也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避免泄露敏感信息。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此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