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与2月25号在私企干活,右手无名指被钢管挤碎了,骨头断裂,在我要求下私企老板带我去医院处理。回来后一直到现在私企老板没联系我,请问律师,我这手伤有赔偿吗?
2024-08-23 09:58你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在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如果劳动者认为自己受伤属于工伤,并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也确认为工伤,则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赔偿。 具体而言,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赔偿。一般来说,工伤赔偿包括以下几项。 医疗费。包括治疗工伤所需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根据当地标准计算; 生活护理费。根据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和护理依赖程度确定; 康复费。根据康复支出确定; 工伤津贴。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残疾辅助器具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赔偿项目应当依据法律规定以及相关司法解释来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如果你对赔偿金额有任何疑问,建议及时寻求专业的律师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