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岁农民工在一家建筑公司上班,签有劳动合同,但是自己手中没有,在上班期间发生了工伤,腰部肋骨断了三根,住院治疗,公司出的钱,但是出院后休息了十多天,公司让上班,也没有给任何赔偿,目前伤处又开始疼痛。公司没有交工伤险,只交了商业险,住院期间的费用是商业险给报的,想问一下,这样要怎么捍卫自己的权益,能要回来赔偿么
2024-10-22 15:17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工伤保险是国家强制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受伤或患病后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医疗救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在这个案例中,如果您的公司在提供劳动关系的同时未为其员工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则可能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导致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违法,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反映公司的违法行为。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与公司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程序解决纠纷。在此阶段,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等。 起诉至人民法院。如果上述途径未能解决问题,可以将公司告上法庭,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地区的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实际操作时,建议详细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同时,保持证据材料完整,如医疗证明、工资单、劳动合同等,对于维护自己的权益至关重要。 最终,是否能够获得赔偿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院的裁决结果。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