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问题是,我之前辞职的小公司没有签合同,上了四个月交了三个月社保,但是一月5日我提出离职,由于个人关系,在15日正式离职,老板没有解除我的社保,一直让我交接,交接了几次老板都不满意,意思是直到满意也不一定给我停社保。 我的工资是三千,含社保,我是第一次参加工作,所以不太明白,认为社保是公司和个人承担,社保一共1200,直到我提出辞职,老板告诉我12月没有工资,把之前10.11.12三个月的社保扣了,3600,我还欠他600,就用一月的10天抵用,加班没有加班工资,报销的二百块钱左右也没有给报过。 所以,我想问有没有不和老板见面的情况,让她解除我的社保,我自己交
2025-05-06 10:11在您的情况下,您有权要求您的前雇主解除您的社保并终止任何相关支付。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在离开雇佣关系时应该得到其应得的全部薪酬,并且社会保险也应该被完全停止。 首先,您可以直接与您的前雇主沟通,说明您的情况,并请求他们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如果您无法通过对话解决这个问题,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 其次,您可以考虑聘请一名专业的法律顾问来协助您处理此事,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最后,请记得保留所有相关的书面证据,例如通话记录、电子邮件等,以便在必要时提供支持。 请记住,这些建议并不适用于所有人,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建议您在做出决定前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