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公司签了3年的劳工合同,我去年受了工伤,鉴定成九级,公司后来要我去上班有假条就没去,但是每个月他们就只给我发一千多块钱,我觉得太少了,就要求去上班,去了以后他们说我这样干不了活,又让我去开假条休息,结果我收到他们寄给我的快递,把我给辞退了,我实际工资是三千多,想请个律师看看我的材料,帮我起诉公司
2024-06-22 01:40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可能面临几个法律问题:首先是工伤赔偿问题,其次是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问题。 1. **工伤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有权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伤残津贴等。您被鉴定为九级工伤,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 2. **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有合法的理由和程序。如果公司在您工伤期间未给予足够的赔偿,且未经正当程序就解除劳动合同,可能构成违法解除。 3. **经济补偿**: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有权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法律规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通常是按您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律师,审查您的劳动合同、工伤认定书、工资条等相关材料,评估您的权益并制定相应的法律行动计划。律师可以帮助您准备诉讼材料,代表您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提起诉讼,争取您的合法权益。同时,律师还可以帮助您计算应得的工伤赔偿和经济补偿金,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