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装修工人,因车祸休息24天,现有建材店老板开的收入证明日收入450元,但是保险公司只愿意按照93元每天赔偿,请问我可以要求按照我的实际收入赔偿吗?
6天前您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您在事故中受伤后,您的工作能力受到了影响,需要休息治疗,这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者依法确定的标准支付您的工资。所以,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实际情况与收入证明不符,建议您向相关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以明确自己是否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同时,也可以寻求法律帮助,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