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场干了一年半的时间了,商场生意不景气,老板只留了不到十个员工让其他员工回家等通知,我们这些回家等通知的不想这样拖拖拉拉的等 想直接不干了 要回工资找别的工作 而且我们在职期间 老板没有缴纳保险 没有签劳动合同 请问 我们有什么权益 或者保护呢? 我们规定是每个月20号发工资 但是我们不想等了 想现在就去要工资 能要出来吗? 谢谢解答
2025-06-03 03:54首先,您有权要求您的雇主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您的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和国家规定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其次,关于是否可以立即离职并要求工资的问题,这取决于您的具体合同条款和当地的法律法规。一般来说,在某些情况下(例如,如果您的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您可以要求立即离职并获得相应的赔偿金或补偿金。 最后,关于社会保险和劳动合同的问题,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建议及时与您的雇主沟通协商,或者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如申请劳动仲裁、提起民事诉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