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单位用我一直没有签劳动关系,当时单位说我是临时的没办法签,当时我也不懂就晕晕的给单位工作五年多,现在单位辞我,不让我干了,我问单位,为啥不让干了,说我干的工作取消了,让我走人,我说必径我工作五年多单位能给我点补尝吗,单位又说当时没给你签劳动关系啥都没有,现在我有点想不开,当时单位用我,单位不给我签,这有提劳动关系,单位这不坑我吗,老师我只想讨个说法,为啥单位当时不给我签合同
1天前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您在单位工作期间未与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可能会影响您的合法权益。 关于您提到的问题,如果单位认为您的工作被取消或者需要您离开岗位,那么他们应该提供合理的解释和补偿措施。您可以要求单位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其决定,并说明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您也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寻求帮助和解决办法。 在此过程中,建议您保持冷静,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记录、同事证言等,以便于后续的维权活动。同时,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指导,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