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个油漆工在舟山打工。在和老板的一次闲聊中,老板问我到这个月底能完工吗?我说差不多应该能!可是没过几天老家有事,回老家呆了一个星期。回到舟山用3天把活干完。到算帐时老板却因我延工期要扣钱。我们连个合同都没有,请问他应该扣吗?
2025-02-27 02:38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是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依据。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以视为口头约定。关于您的情况,由于您与老板之间存在口头协议,因此应当按照口头协议进行结算。 然而,在本案中,由于你未与老板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所以老板有权要求按月支付工资。如果您确实完成了工作任务,那么老板应该按日计算工资,并且在工资结算时应扣除相应的加班费等费用。 此外,如果老板认为您延期完成工作给您造成了损失,他有权向您索赔。但是,这种索赔需要基于事实证据支持,如您未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具体原因以及由此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等。 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例如工作记录、聊天记录、录音等,以证明您的工作能力和劳动成果。同时,也可以考虑与老板协商解决,寻求达成一致的方法,避免纠纷升级。如果无法自行解决,您可以委托律师帮助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