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在葛洲坝五公司上班,是非正式员工,已工作五年多,没有签劳务合同,在四川外营点工作,两个月前晚上因饮酒腿摔骨折,在四川住院两个月,医药费是单位出的,现在回来了又因腿子发炎,住进了宜昌中心医院,单位现在不出医疗费,这种情况我老公算不算工伤?
16天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伤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您的丈夫如果是在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伤害,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此外,《劳动民法典》也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条款。如果您的丈夫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该事件导致其身体受到损害,您可以向单位主张相应的赔偿。 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或律师进行咨询和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同时,您也可以考虑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如工作证、工资条、同事证明等,以支持您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