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农民工,在去年十月十九日被盾安集团内蒙金石镁业招进,签定劳动合同三年,保低四千元,三个月实习期,在一月十号因厂里原因停产,放假说二月二十日在生产,时间到了又说三月二十日,到了三月二十曰又说五月份,到七月份厂里说不开了,让我们分派去外省,不去就自动离职,这半年来没有交五金,没生活费,去当地劳动局说让我们仲裁,这怎样办
2024-11-16 02:37尊敬的用户, 您的情况涉及到劳动争议,建议您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收集并保存与工作相关的所有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条、考勤记录、合同复印件等。 将相关证据提交给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调解。 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盾安集团支付您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经济补偿金。 在进行任何行动之前,请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祝您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