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法律咨询 我打暑假工 因为一点事情没有做到合同规定时间就回了家 大概做了二十天 那个厂不给我发工资
2025-10-06 05:03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在合同期限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如果该违约金数额超过了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和劳动者因解除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超出部分则属于不当得利,不属于违约金范畴。 因此,在你的情况下,即使双方有明确的服务期约定,也有可能因为你的行为导致违约金的计算依据不足,无法支持你的主张。建议你与雇主协商解决此事,并收集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你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帮助,请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