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叔叔在镇医院上班,3个月前因病去世,医院给补发20个月的工资,正常上班时工资每月3200元,现在医院只给45000元说还得扣除17000元的社保基金什么的,请问合理吗,会扣除那么多吗
2025-06-02 01:2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员工因工死亡后,其家属可以依法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然而,在您提供的案例中,您的叔叔已经去世,因此无法享受上述待遇。同时,如果医院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关费用,可能违反了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建议您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咨询或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